特首曾蔭權在立法會宣讀《施政報告》期間,一班議員每人在桌面上全程擺著寫上一個英文字母的紙牌,合起來就是一幅標語:「BOWTIE,KEEP YOUR ELECTION PROMISE!(煲呔,遵守你的選舉承諾!)」曾蔭權在喝水時調侃說:「KEEP之後漏了一個S了。」議員們隨即竊笑。事後,負責這項壯舉的公民黨黨魁、前大律師公會主席余若薇這樣回應說(大意):「那是一句命令式語句,KEEP之後無需加一個S。特首這樣說,只能是自暴其短!」S之爭已經成為學界堂上課外、茶餘飯後的熱門話題。
其實,在《施政報告》的第119段(30頁)第一句,特首劈頭就這樣說:「主席,我作為第三任行政長官,任期已接近一半。」這句中文句子也有問題。曾蔭權應該分不清楚「第幾任」和「第幾屆」的用法。準確地說,現在的曾蔭權是「第三屆」、「第二任」行政長官。「第一屆」、「第一任」行政長官是董建華;五年之後,「第二屆」行政長官還是做過「第一任」的董建華,只是董在「第二屆」任上做不完,換成了曾蔭權,從董手上接過權杖的曾蔭權即成為「第二屆」、「第二任」行政長官;2007年換屆,「第二任」的曾蔭權連任,他還是「第二任」,但已是「第三屆」。換言之,「任」是指人,「屆」是某一段時期。理論上,「一屆」可以是「一任」(做足五年),也可以有「幾任」(每任只做一年半載);「一任」可以是「一屆」(做足五年),但最多只有做「兩屆」(做足十年),這是《基本法》第46條規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任期五年,可連任一次。」這裡的「一次」,一般人的理解是指「一屆」;但政治實現是,「第二任」的曾蔭權只做了「半屆」,也算是「一次」了,他不能再在2012年競選連任了。
S之爭是曾蔭權衝口而出,可能未經深思熟慮;「第三任」則數易其稿,白紙黑字印行派發全港的!這可不能全怪曾蔭權的中文不佳,他的首席智囊、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劉兆佳教授應負上大部分責任吧。(2009.10.22)
其實,在《施政報告》的第119段(30頁)第一句,特首劈頭就這樣說:「主席,我作為第三任行政長官,任期已接近一半。」這句中文句子也有問題。曾蔭權應該分不清楚「第幾任」和「第幾屆」的用法。準確地說,現在的曾蔭權是「第三屆」、「第二任」行政長官。「第一屆」、「第一任」行政長官是董建華;五年之後,「第二屆」行政長官還是做過「第一任」的董建華,只是董在「第二屆」任上做不完,換成了曾蔭權,從董手上接過權杖的曾蔭權即成為「第二屆」、「第二任」行政長官;2007年換屆,「第二任」的曾蔭權連任,他還是「第二任」,但已是「第三屆」。換言之,「任」是指人,「屆」是某一段時期。理論上,「一屆」可以是「一任」(做足五年),也可以有「幾任」(每任只做一年半載);「一任」可以是「一屆」(做足五年),但最多只有做「兩屆」(做足十年),這是《基本法》第46條規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任期五年,可連任一次。」這裡的「一次」,一般人的理解是指「一屆」;但政治實現是,「第二任」的曾蔭權只做了「半屆」,也算是「一次」了,他不能再在2012年競選連任了。
S之爭是曾蔭權衝口而出,可能未經深思熟慮;「第三任」則數易其稿,白紙黑字印行派發全港的!這可不能全怪曾蔭權的中文不佳,他的首席智囊、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劉兆佳教授應負上大部分責任吧。(200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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