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末段,我們一家五口到桂林旅遊。第一天,我們剛進入深圳海關,妻子和小兒就被海關人員截停了,因為媽媽買了一袋水果,放到了小兒的行李中,打算在火車上吃的,但水果不許進口,結果是水果被沒收了。妻子埋怨了一下。我說,這可能預示這趟行程不太順利。
第二天的最後一個行程是陽朔聚龍洞。兩個兒子一人一部相機,在洞內猛拍,我要不斷提醒小兒小心滑倒跌倒。第三天中午回到桂林吃午飯,小兒才說,相機不見了。我立即打電話給導遊和陽朔的酒店,看會不會遺留在車上或酒店房間裡,都回答說沒有。
第四天遊疊彩山。我們到了山腰,大家歇息一下。大兒倚欄俯瞰,拿出毛巾來擦頭上的汗,卻把眼鏡碰掉了,滾到山下樹林中去。媽媽和妻子埋怨不已。我說,你可記清這地方了,若干年後,你和妻子兒女來故地重遊時,就告訴他們,我首遊桂林時,就是在這裡丟了一副眼鏡的……那時他們可能還會幫你找到鏡片呢!大兒苦笑了一下,一路上無心美景,說是矇矓不清。下山後找到出租車司機,我說,請在我們住的酒店與商業區之間,找一間著名的眼鏡連鎖店。大兒驗了眼,我們就去吃晚飯。飯間,我問小兒:哥丟了眼鏡,爸立即就為他買;你丟了相鏡,爸卻沒意思幫你再買。你覺得爸偏心嗎?小兒不答話。我又對他說:你拿一張門票出來,我在背面作出書面承諾。如果你上學期中段考的級名次前進十名,我買一台同牌子但升一級的相機給你。
當天晚上,媽媽的手機沒電了,小兒幫忙著充電。翌日,我們去遊古東瀑布。進入瀑布前要坐竹排,妻子把手表脫下來涂防曬油,把手表放在我的大腿上。遊完遊古東瀑布後,媽說,手機一開就關掉。我說,可能手機濕水了。小兒的手機電池和媽的相同,換來試機,正常的。大兒說,這是電池迴路。我說,就地買一塊電池吧,反正會比香港便宜的。媽不肯,要買也要回香港買,質量有保證;即使質量不好,要退要換也方便。午飯的時候,妻子突然問我,放在你腿上的手表,你還沒給我吧?看官注意了,她這一問挺有技巧的,把失表的責任全推到我身上了。我回敬說,我只是被動的讓你把手表放在腿上,可沒承諾幫你看管手表呀。她這時才說,她的手表不見了。我安慰道,我下月中秋節送你一隻吧!妻說,我早看好了一款,現在倒有理由買了。我幸災樂禍地說,你們一個丟了相機,一個丟了眼鏡,一個丟了手表,一個壞了手機,只有我幸保不失。小兒插嘴道,難保一下個輪到你!
在回程的火車上,妻子又說,昨晚收拾行李,找到手表了,沒理由買新表了,你又不用破費了。幾天之後,我在深圳下車,想打個電話,把褲袋翻個底朝天也找不到手機,才想起手機留在車上了;急忙請人打自己的號,手機已關了。回到香港,媽說,她的手機只是沒電,充了電就正常了。(2008.10.18~19)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雲 雨川的部落格 的頭像
雲 雨川

雲 雨川的部落格

雲 雨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