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在港鐵北角站上遇上一位在無牌電台--香港民間電台(香港政府稱之為非法電台)任職的舊同事,他是我在《星期天周刊》任職時的上司。我問了他一個問題:「假如政府向你們電台發出牌照,你們會如何經營?」他答道:「如果這樣,我想主事者會頭痛!」
香港民間電台的主事者認為,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利用大氣電波發聲是行使這種權利的手段之一,毋須行政機關批准。香港政府認為,大氣電波不像空氣,是有限的,在大氣發出電波用於電台廣播的波段已滿,堅持不發牌照,並指民間電台為非法廣播,提出檢控。民間電台不理,照樣廣而播之。告我?告吧!要上庭?照上,還可在庭外高呼「公民抗命」!判決要罰款,不交!反正政府不敢拉人去坐監,甘冒天下之大不韙,壓抑言論自由。這是一個沒有贏家的局面,長此以往,「香港乃法治之區」必定淪為歷史!
驟眼看來,解決的辦法無非以下兩種:一、如果港府自認理直,大可「拉人封台」;二、如果港府理虧,就要解除限制,只要有申請/知會,就要發出廣播牌照,指定使用頻段,以維護各種廣播/通訊不會互相干擾的秩序。還有沒有第三種結局?
香港的電台主要用甚高頻(30--300兆赫)/調頻廣播,3家機構7個電台(商業一台、二台,香港電台一台、二台、四台,新城知訊台、財經台)佔去的波段分別由88.1--92.1兆赫、92.6--98.9兆赫、99.7--106.3兆赫,88兆赫以下、106.4兆赫以上可能用作航空通訊和電視廣播。
以下幾個問題值我們思考一下:一、700萬人的香港,7個使用甚高頻/調頻的電台是否足夠?二、如果7個電台不足夠,則電台使用的頻段範圍(88.1--106.4兆赫)要擴闊(其他通訊/廣播的頻段被收窄之後如何重新分配頻段是另一個議題),還是每個台使用的頻段要收窄而容納更多的電台?三、如果7個電台已足夠,那麼需要幾家機構來營運才能達至電台廣播多元化--聽眾是否需要電台廣播多元化--的目的?四、7個電台擁有的頻段如果是稀有的社會資源,那麼是否需要像3G頻段一樣公開拍賣以達至用者自付的商業原則?
拍賣是市場經濟的主要手段之一,被拍賣的稀有資源如頻譜,也往往由財團投得。在資本主義社會,弱勢社群想要運用大氣電波發聲,難矣!(2010.04.07)
香港民間電台的主事者認為,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利用大氣電波發聲是行使這種權利的手段之一,毋須行政機關批准。香港政府認為,大氣電波不像空氣,是有限的,在大氣發出電波用於電台廣播的波段已滿,堅持不發牌照,並指民間電台為非法廣播,提出檢控。民間電台不理,照樣廣而播之。告我?告吧!要上庭?照上,還可在庭外高呼「公民抗命」!判決要罰款,不交!反正政府不敢拉人去坐監,甘冒天下之大不韙,壓抑言論自由。這是一個沒有贏家的局面,長此以往,「香港乃法治之區」必定淪為歷史!
驟眼看來,解決的辦法無非以下兩種:一、如果港府自認理直,大可「拉人封台」;二、如果港府理虧,就要解除限制,只要有申請/知會,就要發出廣播牌照,指定使用頻段,以維護各種廣播/通訊不會互相干擾的秩序。還有沒有第三種結局?
香港的電台主要用甚高頻(30--300兆赫)/調頻廣播,3家機構7個電台(商業一台、二台,香港電台一台、二台、四台,新城知訊台、財經台)佔去的波段分別由88.1--92.1兆赫、92.6--98.9兆赫、99.7--106.3兆赫,88兆赫以下、106.4兆赫以上可能用作航空通訊和電視廣播。
以下幾個問題值我們思考一下:一、700萬人的香港,7個使用甚高頻/調頻的電台是否足夠?二、如果7個電台不足夠,則電台使用的頻段範圍(88.1--106.4兆赫)要擴闊(其他通訊/廣播的頻段被收窄之後如何重新分配頻段是另一個議題),還是每個台使用的頻段要收窄而容納更多的電台?三、如果7個電台已足夠,那麼需要幾家機構來營運才能達至電台廣播多元化--聽眾是否需要電台廣播多元化--的目的?四、7個電台擁有的頻段如果是稀有的社會資源,那麼是否需要像3G頻段一樣公開拍賣以達至用者自付的商業原則?
拍賣是市場經濟的主要手段之一,被拍賣的稀有資源如頻譜,也往往由財團投得。在資本主義社會,弱勢社群想要運用大氣電波發聲,難矣!(201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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