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27,失業第18天】12月15日至21日,回鄉下一行,見了很多同學,鬱悶的心情稍微舒解。

15日首天:早上與某兄(他非公眾人物,卻極介意名字曝光)駕車到元朗,再坐小巴到落馬洲新口岸過境到深圳皇崗,然後坐地鐵到購物公園站逛COCOPARK,他為妻女遊深圳打前哨探路。曾打算在這商場頂層喝某名牌炖湯的,後來作罷,再坐地鐵回頭到福民站,在湖南人家「醫肚」。二両紅星二窩頭兩人對分,喝畢竟有點酒意。餐後就在隔壁洗洗腳,解解乏,也醒醒酒。兩項花費大約200元,均由老兄作東。

分手後,坐地鐵到羅湖站,先兌換鈔票,1港元兌換0.884元人民幣,再買火車票。一小時後,火車到廣州東站,藍青兄接著,向他交還了嫂子的手表,他堅持要載我返回三水。上車後,藍兄建議在廣州晚餐,我反建議在途中或抵步後才就餐,更經濟實惠。到了三水西南,藍兄選擇了滋粥軒。餐後我主動付鈔慰勞他,他堅持不讓。

在外父家閒坐個把鐘後,打電話給永鋒兄。他正與朋友在酒吧等候,準備慰勞夥計,旋即來接我。酒吧太嘈,夥計又不願來,於是我們的第一輪啤沒喝完就轉到海港城聊天。海港城本是娛樂休閒中心,但我們沒有喝茶、沒有按摩、沒有洗腳、沒有打牌,三個男人只是坐在房間裡閒聊,這是他的朋友交遊廣闊才有的特惠。永鋒兄為他的勞資官司而犯愁,我和他的朋友都他出謀劃策,但他聽不進去,堅持己見。他在送我回家途中提議,到舊街的小麵館吃夜宵,三人吃過餛飩麵才散去。

16日第二天:早上起來,到紹寧兄的辦公室喝了一輪功夫茶。他先載我到老人院把食品交給外婆,又載我到一個地盤找外父,然後一起到我的清湖村老家。外父為我的老家安裝水電。在各人的評彈之下,徵得母親同意之後,我決定把天井裡的浴室和小廚房拆除,把樓梯底改建成浴室,又在飯廳加建爐灶,變成開放式廚房,改動成本1050元。午後到範湖墟找個新開張的飯館,六個人四菜一湯加一支百年糊塗白酒,盛惠215元,經濟實惠。各人都是為我這個大東家辦事,那就當然由我付鈔了。

回到西南,又到兄寧兄的辦公室喝功夫茶。他下班後,先載我赴詠中兄的飯局,然後去飲喜宴。途中,他卻改變了主意,託朋友做了人情,就和我一起赴飯局。飯局設在明柏羊莊,吃的是羊宴,三個人要半份,作價168元,一碟羊肉串、一碟羊腣、一碟羊肉丸、一煲羊腩,熱腪上桌;兩碟羊肉片、一碟羊肚、一碟羊血加一篩蔬菜,做生鍋,足夠五六人的份量。永鋒伉儷中途加入,還是吃不完。

餐中沛能兄兩次來電,餐後去找他。在他家樓下的簡陋麻雀館玩了大約三小時牌局,輸了90元。牌局結束後,被沛能兄拉著步往小肥羊喝啤酒。他心事重重,大吐苦水,欣勤勸酒之餘,大口大口地喝;我細心聆聽,不斷開解(老友私事不便公開)。三支青啤下來,他自稱抽搐,還堅持要付鈔請我。兩碟排骨、兩籠奶皇包佐酒,大約20元,我只能眼巴巴看著他找贖沒有出錯。我們互相扶持著走向他的家,他到樓下竟發現摩托車沒入車房。我雖然不懂駕駛,還能推車。我在前,他在後,合力把車推入車房。爬上七樓,到了沛能兄的家,我倒來溫水讓他解酒,他卻用來送服安眠藥。為免驚動嫂子,我告辭出來;他談興未盡,有點不捨。我提醒他,我們昨晚已約定明晚由我作東請他,到時再飲再聚,他才作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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