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加盟/獨立條款的說明

2008217日,地球村上迎來一個新的生命----科索沃再度宣布獨立。這是今年為止,最重大的國際政治事件。科索沃人民的獨立訴求,曾遭塞爾維亞人血腥鎮壓,數以萬計的人死於非命,數以十萬計的人流離失所,國際社會齊聲責難塞爾維亞當局,歐盟最後出兵干預繼而接管科索沃,其後將科索沃交付聯合國託管。塞爾維亞政府和俄羅斯政府在216日已事先張揚,不承認科索沃的獨立。塞爾維亞政府亦表明,將制裁科索沃,並對承認科索沃獨立的國家進行報復。科索沃的命運何去何從?(2008.02.17

縱觀人類發展史,「天下大勢,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國家的結合,有自願,有強迫。自願結合的範例,最成功者莫過於美利堅合眾國,亦即五十國家聯合體;歐元區十五國亦有望成為自願結合的「歐洲國」。強迫結合者,往往伴隨著武力、鮮血,生靈塗炭!蒙古大帝國的建立,數以百萬計的人死於蒙古人的鐵蹄之下;蘇聯的大一統,多少異族成為俄羅斯人的槍下亡魂?

國家的離分,和平分手者少,兵戎相見多。遠的不說,近十年來,印尼對付東帝汶、塞爾維亞對付科索沃、俄羅斯對付車臣的人間悲劇罄竹難書,有多少是加拿大對付魁北克那樣只見口誅筆伐而不見流血的呢?悲劇過後,有的得償所願,如東帝汶;有的前途未卜,如科索沃;有的鮮血白流,如車臣。

每一個家庭都國家的細胞,婚姻家庭的結合、分離均以自願、自由為原則。兩個國家為何不可以高高興興地結合(加盟)?一個國家為何不可以和和平平地分離(獨立)?當今世界中,人民自主、民族自決已成為主流文明。只要每個國家的《憲法》之中加入「加盟/獨立」兩條條文,建立和平結合與分離的機制,人類就有可能減少衝突、減少流血,「永久和平」就有了法制基礎。也就是說,如果一個國家的憲法有X條,那麼,這「加盟/獨立」兩條條文就是就是憲法「第X+1」條、「第X+2」條。

筆者不是法律學者,起草《憲法加盟/獨立條款》(又名《憲法第「X+2」條 款》、《雨川條款》)旨在拋磚引玉,為締造人類和平貢獻一己綿力。筆者希望,《憲法加盟/獨立條款》能在網絡上廣泛傳播繼而獲國際傳媒廣泛報道,引起各國學者尤其是憲法學學者廣泛關注、各國政界廣泛討論,最後將它加入《憲法》之中。當然,筆者也希望,無論是在生前還是在死後,因為《憲法加盟/獨立條款》對人類和平的貢獻,而獲得諾貝爾和平獎。(2008.02.12----13)

憲法加盟/獨立條款

(又名《憲法第「X+2」條款》、《雨川條款》)

第「X+1」條

任何一個國家,倘公民表決獲通過,可以申請加盟本國;該申請倘獲本國最高民意機關接納,即可成為本國的一個或若干個最高一級地方行政區域。該加盟國的公民可享有本國公民的權利,需履行本國公民的義務。

本國任何一級地方行政區域,倘該區域的公民表決獲通過,可以申請改隸相鄰的上一級地方行政區域,或申請加盟相鄰的同一級地方行政區域;該申請需獲「目標地方行政區域」的民意機關接納。

第「X+2」條

本國最高一級地方行政區域,倘該區域的公民表決獲通過,可以在半年後宣布獨立或改隸其他國家,而無需經本國最高民意機關批准。該獨立國或該外國有責任保護無意遷出的本國僑民的生命財產和本國的財產不受侵犯。

本國任何一級地方行政區域,倘該區域的公民表決獲通過,以在半年後宣布脫離上一級地方行政區域,而無需經上一級地方行政區域的民意機關批准。

 

(歡迎各位將《憲法第「X+2」條》翻譯成各國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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