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是外婆的「尾七」。
 
4月4日下午,經過大半小時的焚化,外婆的遺體變成了一副白骨。當焚化爐的工人敲裂外婆的頭骨時,我發現頭顱內有一黑塊,我起初以為是喉頭裡的血塊,工人說那是假牙。由我懂事起,我就看到外婆的鑲有金牙。看到這黑塊那一刻,我內心突然湧起一陣歉疚:卅多年來,我從未主動關心過外婆要不要換假牙,照道理人越老,牙肉越縮,假牙就會鬆動啊!當然,她也從未提起過要換假牙,也許她是怕要我們花錢……
 
外婆是一個很節儉、很節儉的人。我記得,陪她到超市買洗頭水、杯麵等日用品,問她用慣、吃慣甚麼牌子、甚麼型號時,她總是一句「要最便宜」的。去年的冬天很冷,新聞報道說暖風機等保暖用品賣斷市時,我才突然記掛起外婆來。除夕那天,我買了一台小型暖風機送去老人院給她,那是我為我她買的最後一件日用品。她即使天天使用,也只是用了93天就去世了……
 
香港大學一名教授推算,3月下旬華北沙塵暴吹襲香港兩天,導致香港8.5名(我的記憶)患呼吸道疾病的患者加速死亡。外婆每年轉季都咳嗽,已經卅多年(甚至更長),雖未至哮喘,但肯定是氣管收縮無疑。她生前住的三水老人院距香港不過120公里,照理也會受沙塵暴吹襲,那她4月3日去世,也許應該是與沙塵暴有關了。
 
外婆生前不下10次吩咐過我們,她死後要把她的骨灰撒進大海,讓她飄回她的出生地新加坡。我現在把她的骨灰寄存在三水殯儀館的骨灰樓裡,總下不了這個狠心!(201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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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時候很喜歡去趁墟(趕集),一來是因為當年農村沒有幼兒園,不需要上學,二來是家裡也沒甚麼玩具,大遊戲就是打泥仗,打得多也會累,也會受傷(那是頭破血流的傷!),但更重要的是只要去趁墟,我就可以吃到外婆蒸的水蛋。
08年2月9日,我寫過一篇《趁墟》,文中有一段是這樣寫的:「外婆家就在墟場旁邊,所以村子稱作街口。散墟之後,我就到外婆家。外婆往往用我最愛吃的蒸水蛋來招待我吃午飯。一碟水蛋上桌,我搯一兩匙給外公,就一碗飯蓋上去,全是我的了。 」(見http://sshk919.spaces.live.com/blog/cns!4BDEFC1ECB4692DA!242.entry)
遇著農閒時節,媽媽也會在外婆家吃了午飯才走;如果生產隊安排了出工,就只有我留下來了。我更喜歡獨個兒留下來,因為省得媽媽老是催著回家,飯後還可以找童伴玩半天,有時甚至吃了晚飯才回家。當年的童伴,現在只記得一個盧思旭了。
雖然我的村子和街口相距大約只有1.2公里,但外婆總不會讓我獨自回家,一定要送我走過一半以上的路程。那是因為兩村之間的路既要經過一塊不吉祥的荒地,沿途又有幾個水塘之故。那荒地是附近村民將夭折小孩草草埋葬之地,所以早前名為「死仔崗」;到了上世紀五十年代的「三反五反」、清算地主惡霸時,這裡又成了殺人的刑場,所以後來又名為「打靶地」(值得一提的是,此地也是清末咸豐朝年代同村先祖陳金釭反清誓師之地)。如果我路過此地時內急想撒尿,外婆一定不許,要過了此地才能解決,撒尿時還要口中念念有詞曰:「有怪莫怪,細路仔唔識世界……各路神仙,敬請迴避……」(農村多方便,到處都是廁所!)那個最大的水塘,大約廿卅畝,最深之處連大人也會没頂。八十年代中,這個水塘之上還建起一家水上賓飯--范湖賓館,那是當年本地最豪華的酒樓和酒店,也是鎮官員的飯堂和宿舍。此建築現在還存在,只是不知作了甚麼用途。
過盡了水塘,來到地名為布丁的地方,只剩一直大直路了,外婆才會止步,目送我入了村才轉身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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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農曆四月初六,是外婆的生忌,距「尾七」就只有3天了。(201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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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y 17 Mon 2010 03:29
  • 投票

在「五一六」立法會五區補選中(全港設五個選區),五名辭職參與補選的立法會議員大比數勝出,全數重返立法會,顯示他們宣示的政綱未逢對手挑戰。
我住將軍澳,所在選區為新界東選區,媽雖不同住,但也住將軍澳,每天中午來煮飯給我吃,所以她也把她的選民登記地址登記在我家。五月初的一個中午,電視節目介紹新界東4名候選人的政綱。4名候選人分別是1號梁國雄,2號周澄,3號陳國強,4號胡世全。節目完結後,我問媽:你想選哪一個?她說:我想選4號。我沒有答話。
5月15日,我休假,媽吃了晚飯才走了。我又問:明天投票,你會投哪個?她又說:打算投4號。我說:你不參考一下孫子的意見?媽進了孩子的房間。出來的時候,媽說:「他們叫我投梁國雄。」我說:「1號、2號激進派,3號、4號是保守派。」媽走了之後,我進孩子的房間問兩個孩子:「你們為甚麼叫祖母投梁國雄呀?」大兒子說:「梁國雄辭職,你們才有投票的機會呀!」小兒子沒回話。這兩兄弟,哥讀中三,弟讀中一。
5月16日早上,我起床去尿尿,媽已經來了。她說:「我已經投票了,投了周澄。我去妹妹家了。」我「哦哦」兩聲,就上床再睡。中午起床後,叫孩子去味千拉麵找座位,等妻子下班回來一起吃麵。
吃了麵閒聊,我對兩孩子說:「你們祖母投了周澄,因為我對祖母說過:1號、2號是激進派,3號、4號是保守派……」大兒子插話:「香港有保守派嗎?」我定一下,不知所對,他又說:「左口魚罷了!」
離開了麵店,我對妻子說,我們一起去投票吧。妻說,我要去買菜呢!我說,那我先去投票,叫老二陪你買菜,到了票站門口,叫他拿著菜,你進票站投票。妻子和老買菜回家後,我問,投了沒?妻說,不想投,對政治沒興趣。我說,你既然第一次有了投票權,還是找個時間去投票吧,這場選舉對子孫是有影響的。
晚飯後,妻說要煮糖水,叫我陪她去買雪耳,順道去投票。到票站入口,我說:「你自己進去吧,我投了票,就不能和你進去了,我在出口等你。」她出來後,我問好奇地說,你投誰了?她說,周澄。
現在結果出來了,周澄落選了,還是梁國雄重返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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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報道:玉樹抗震總指揮部的數據顯示,截至18日15時止,玉樹地震遇難人數為1706人,失踪人數為256人。
香港《星島日報》記者李建人報道:玉樹縣古結寺最高負責人昂文丹巴仁慶活佛證實,17日該寺僧人為地震死者集體火化,登記的屍體有2110具,火化期間另有40具加入火堆中,合共2150具。
姑勿論亡靈多少,這畢竟是一場大災難!明天就是這批亡靈的頭七了,請比照汶川地震前例,全國為玉樹地震的亡靈下半旗致哀吧!如果說規模不及汶川,不必勞動全國,那麼,青海一省下半旗致哀也是必要的!(201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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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城市的臉面,有人看重高樓大廈,有人看重人文面貌。在內地,尤其是沿海,不論大城市,還是小城鎮,高樓大廈絕對不缺少--君不見上海浦東的工廠大廈比香港中環的寫字樓大廈更美倫美奐?
遊客到達一個城市,首先接觸到的甚至是最多觸到的人極可能就是的士司機。遊客日後評論這個城市的人,極可能就是在評論的士司機。在香港,如果你坐10次的士,至少有9次是沒有投訴或沒有怨氣的,甚至可能是滿意的。你看到滿街跑的的士都是「窗明身淨」的,因為每到交更(換班),司機都會把車子擦乾淨才交出去;在的士站,如果有幾輛的士在等客,排在後面的司機也會下車洗擦車身。4月13日凌晨,和一位老家來的梳堂同學(同學的同學)在灣仔鵝頸橋夜宵。他坐的士返回九龍佐敦的酒店,上車後問司機:「可以過海嗎?」司機答:「可以!」如果他知道香港的的士司機是不可以說「不」的--那叫拒載,那他可能說成:「請過海吧!」等候特定乘客而不接載其他客人的的士,都會把一個寫著「暫停載客」的紙牌蓋住那收費錶。一切看來,都是井然有序……
4月3日傍晚,我一家大小回到老家三水,天下著毛毛細雨。在三水車站一下車,我就覺得車站很亂。有蓋的的士站停著一兩台的士,看到幾個人過去跟司機說了一句就回頭,我就不過去了。在巴士站和單車道上,也有七八台的士,入鄉隨俗,站著問問兩台的士:「去金向榮嗎?」答案都是「不去」!為免衣服盡濕,不多問了,只好坐那些叫「非營運車」的三輪車。的士司機拒載應該嫌路程太短吧。
4月4日中午我要去三水殯儀館,在西南酒店旁邊的空地找了六七台的士,要麼叫價50至60元,要麼乾脆不去(拒載的的士車牌是「粵E S4553」和「粵E S4573」。約20鐘的車程,收費50元是很貴的,因為我知道從西南酒店去範湖墟大約35分鐘車程,公價也只是50元。的士司機拒載應該是嫌目的地不吉利吧。在香港,我九年來無數次坐的士去墳場,也沒有遇到一個司機拒載或不按錶價而需口頭議價的。
在老家幾天,我坐的士大約10次,不愉快的經歷大約8次吧!
我不知道三水哪個政府部門或行業組織管理的士,也不知道作為的士司機需要甚麼條件(包括有沒有考核、發牌和除牌機制),只知道三水的士行業很亂!如果這屬於城管部門的職責,那麼我覺得他們去管一管的士行業,比去沒收在街角販賣「燒番薯」的老人的謀生工具有意義得多……
三水是我的故鄉,三水人應該不會認為我這個離鄉廿年的外人對三水事務指指點點是說三道四吧!(201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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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今天公布了《2012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2012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兩個方案(下稱「2010年政改方案」),全城轟動議論。
平情而論,「2010年政改方案」比現行政治制度是增加了民主成分的。它符合主流民意的期待嗎?不符合。因為增加的民主成分太小了,行政長官選舉部尤其小。香港政治制度的死結在立法會「功能組別」(行業界別)的存廢。
如果「2010年政改方案」被立法會否決,那麼本港的政治制度只能原地踏步。這也不是普羅市民所願見到的。代表主流民意的立法會議員們,可能需要含淚投票贊成了!港府在2005年也提交了《2007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兩個方案(下稱「2005年政改方案」),結果被立法會否決了,政治制度被迫原地踏步五年!
本港居民都贊成一人一票選舉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主流民意期待盡快實行,即使不能盡快,也應該交待在何年何屆開始。港府卻堅持「一屆政府做一屆事」,本屆政府只管「2012」,「2016」(立法會)、「2017」(行政長官)就留待下屆政府。主流民意看不到政府制度的前景,只能慨歎一句「政治前面的一寸都是黑暗的」(日本前首相岸信介語)吧!(201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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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傍晚,從老家回港上班,坐港鐵經金鐘站轉車,在月台又聽到一句重複了20年的溫馨提示。
我第一次聽這句溫馨提示是1990年10月5日(那天是我第一次申請香港身份證,現在的身份證還有「10-90」字样,所以印象特別深刻),地點也金鐘站月台。列車剛停站,還沒打開車門,車厢內就響起了廣播:「請小心月台間之空隙!」那時,內地沒有「溫馨提示」這個概念,甚至也沒有任何溫馨提示,有的只是「不准」、「嚴禁」等字眼,所以驟耳聽來感覺特別溫暖。列車車門開啟,我小心翼翼地跨過列車與月台間的空隙(金鐘站的路軌不是直線的,而是弧線的,所以月台也跟著弧起來,因而該站月台與列車的空隙也比較寛闊),踏進月台。我一邊走,一邊低著頭,提防著踩上空隙而絆倒。父親問我:「你在找甚麼?」我說:「我在小心月台間之空隙呀!」他說:「你不是已跨過了那空隙了嗎?」我一臉狐疑:「廣播裡說的『空隙』,不是指『月台間』的?」
被「軟禁在香港」一年之後,1991年的中秋前夕,我終於辦齊了兩個重要的旅行證件--香港簽證身份書和廣東省公安廳簽發的港澳同胞回鄉證,可以回鄉過中秋了。港境的羅湖火車站(現在的深圳火車站當年也叫羅湖火車站)的路軌也是孤形,在列車到站後、車門開啟前,我也聽到一句溫馨提示:「請小心月台與車厢間之空隙!」我心頭一震,這句提示只多「與車厢」三字,但反映出的是香港九廣鐵路公司的中文水平比香港地鐵公司的高。可惜的是,九鐵經營不善,於2007年12月2日被地鐵吞併了,組成了今天的香港鐵路公司。
今天的港鐵金鐘站為著同一件事有三句長短不一的溫馨提示,分別是「請小心月台與車厢間之空隙」、「請小心月台間之空隙」、「請小心空隙!」中文原來是可以這樣省略的……教壞小朋友啊!(201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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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的春節過後,我由鄉鎮中學轉學到縣城中學。到縣城的那天,我和父母清晨就出發,五點半左右到了鄉鎮的墟場。在墟場的西北角,寒風吹打著一輛客車和客車旁的一名老婦。這老婦就是我的外婆,她已提前到達車站,為我們買好了三張車票,凝神望著墟場的入口處,等著我們。
見面之後就是無休止的叮嚀……外婆道:上車時要記住首先踏出左腳,理由是男左女右。我問:下車要首先踏右腳嗎?她說:也是左腳。五點五十分,客車準時徐徐開動。我從車窗外望,看到外婆還站在寒風中,面向著我頻頻地揮動著右手,左手卻不經意地揩揩眼框中流出的淚水。剎那間,我的眼框也濕潤了。其實,由我的家鄉範湖到縣城西南鎮只有35公里,當時的行車時間大約一小時,成人車票是0.88元,只是外婆從未到過縣城,感覺就像外孫要到西伯利亞似的遙遠……那年外婆60歲。
當年的11月最後一個周日,外婆終於由媽媽帶著第一次踏足縣城,帶著一袋米、一罐花生油來到親戚家探望我。中午吃完飯,她提出了一個要求:「阿蝦,帶我逛逛縣城的街道吧!」我們走在街上,她卻到處找燒味檔。我們來到菜仔街(中山路尾段,因專賣蔬菜種籽而得名吧),外婆在一個燒味檔買了一隻燒鵝腿或燒鴨腿(我至今還是分不清鵝鴨的腿!),遞給我說:「前幾天是你的生日,今年沒給你預備紅雞蛋,今天給你一隻鵝(鴨)腿作補償吧!」
獨居的外婆沒有生產能力,沒有兒子,也不是五保戶,只靠一個已經外嫁的、在鄰村種田的女兒接濟,不知道要到墟場賣多少隻雞蛋才能換來一隻鵝(鴨)腿!(2010.04.09--外婆的「頭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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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在港鐵北角站上遇上一位在無牌電台--香港民間電台(香港政府稱之為非法電台)任職的舊同事,他是我在《星期天周刊》任職時的上司。我問了他一個問題:「假如政府向你們電台發出牌照,你們會如何經營?」他答道:「如果這樣,我想主事者會頭痛!」
香港民間電台的主事者認為,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利用大氣電波發聲是行使這種權利的手段之一,毋須行政機關批准。香港政府認為,大氣電波不像空氣,是有限的,在大氣發出電波用於電台廣播的波段已滿,堅持不發牌照,並指民間電台為非法廣播,提出檢控。民間電台不理,照樣廣而播之。告我?告吧!要上庭?照上,還可在庭外高呼「公民抗命」!判決要罰款,不交!反正政府不敢拉人去坐監,甘冒天下之大不韙,壓抑言論自由。這是一個沒有贏家的局面,長此以往,「香港乃法治之區」必定淪為歷史!
驟眼看來,解決的辦法無非以下兩種:一、如果港府自認理直,大可「拉人封台」;二、如果港府理虧,就要解除限制,只要有申請/知會,就要發出廣播牌照,指定使用頻段,以維護各種廣播/通訊不會互相干擾的秩序。還有沒有第三種結局?
香港的電台主要用甚高頻(30--300兆赫)/調頻廣播,3家機構7個電台(商業一台、二台,香港電台一台、二台、四台,新城知訊台、財經台)佔去的波段分別由88.1--92.1兆赫、92.6--98.9兆赫、99.7--106.3兆赫,88兆赫以下、106.4兆赫以上可能用作航空通訊和電視廣播。
以下幾個問題值我們思考一下:一、700萬人的香港,7個使用甚高頻/調頻的電台是否足夠?二、如果7個電台不足夠,則電台使用的頻段範圍(88.1--106.4兆赫)要擴闊(其他通訊/廣播的頻段被收窄之後如何重新分配頻段是另一個議題),還是每個台使用的頻段要收窄而容納更多的電台?三、如果7個電台已足夠,那麼需要幾家機構來營運才能達至電台廣播多元化--聽眾是否需要電台廣播多元化--的目的?四、7個電台擁有的頻段如果是稀有的社會資源,那麼是否需要像3G頻段一樣公開拍賣以達至用者自付的商業原則?
拍賣是市場經濟的主要手段之一,被拍賣的稀有資源如頻譜,也往往由財團投得。在資本主義社會,弱勢社群想要運用大氣電波發聲,難矣!(201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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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強兄之父要求恢復香港居民權利的官司,在人事登記裁審處(最低級的法院)輸了,作為世伯的代表,我當然也不開心了。
裁決書洋洋灑灑16頁紙,其實只第一頁(第2段)的裁決結果和最後兩頁(第33、34段)的裁決理據是有用的,中間部分全是這宗官司的來龍去脈、雙方證據/理據/信件往來的羅列。看著這裁決書,我想創造一個新名詞「港八股」。
裁決結果是「本審裁處決定駁回你的上訴」,12個字,簡單直接,毫不含糊!裁決理據有二,大意分別是:一、世伯未能舉出證據證明自己曾經通常居港七年或以上;二、世伯擁有的上世紀50年代香港第一代身份證,已於1964年失效。
現在世伯有兩條路可走,一是無奈接受這個裁決,一是3個月內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提出司法覆核(即再上訴)。如果是後者,則先要向高院繳交1500元,由高院常務官(不是法官)「決定」是否批准上訴:若准,則按序排期聆訊;若否,則1500元泡湯,那真是「未見(法)官先打五十大板」!這要等世伯及其幼子決定了。(2010.04.01)(今日雖是愚人節,但以上案情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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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飲茶,與兩老翁搭枱。一名老翁上身穿著單薄的中山裝,稀疏的灰白色頭髮向後梳得整整齊齊,沒有一隻門牙,看樣子七十出頭。一名年近六十歲的老婦推著點心車,走到這老翁背後時說:「盅頭飯呀,要不要?」這老翁道:「買一送一就要!」老婦回敬道:「買一送一還送人呢!」老翁正色道:「千萬別!」老婦無趣,只好推著點心車離開。
茶客與服務員調笑兩句,那是常有的事,只是老翁的溝通技巧出了問題,說話太直率,把局面弄僵了。
與這老翁搭訕,才知他們是熟客,說話的這位八十三歲,退休前在酒樓工作,六十九歲才退休。點心特價時段到了,他還是要了一盅排骨盅頭飯,8.8元。(201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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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計劃在今年第三季動用1.4億元,推出為期兩年的就業導航試驗計劃。該計劃的內容是,求職者若在該處登記後一個月仍未能入職,則會為他們提供輔導,若日後在該處的職位空缺中找到的工作月薪在6500元或以下,便可分三階段獲發放5000元鼓勵金。首階段是入職後即獲發500元,次階段是工作滿一個月再獲發1500元,第三階段是工作滿三個月獲發餘下3000元。該計劃的目的是解決職位錯配問題,即「有人冇工做,有工冇人做」,讓部分失業者轉行求生。
驟眼看來,這是曾特首的一項德政。不過,細細推敲,以下幾個問題卻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1.香港奉行自由經濟,兩朝政府均表明「積極不干預」市場。現在用公帑補貼低薪職位,是否表明政策開始大轉變?這政策與即將推行的最低工資政策有何種內在關係?即使要轉變「積極不干預」政策,認為6500元是低得可恥的月薪,是否可以在「最低工薪水平」上動動腦筋而不動用公帑?
2.政府有形之手赤裸裸地干預市場運作,會浪費人力資源,增加社會成本。部分職位如財務顧問、地產代理等乏人問津,只有兩個可能:一是該職位甚至該行業沒有前景,不應該存在;二是該職位或該行業是有前景的,只是薪酬定得太低。一家企業的一類職位久聘不得人,自然會影響它的業務。如果該企業業務有盈利,而這類職位是必須的,它最終得向現實低頭,適當提升薪酬。如果提升了薪酬後,導致該企業虧損,企業家撐持不住,自然要結束企業,取回資本而另謀發展。這本是資本市場運作的規律,也是企業家壯士斷臂,善用資源之舉。現在,政府來一個工資補助,該結束的職位/企業可以捱下去;而其他有前景的職位/企業則被迫用更高的成本與之爭奪人才!這不是增加社會成本又是甚麼?
3.資助政策還會衍生德道問題。一個職位空缺本來的月薪是8000元,因為有了政府的三個月5000元的補助,即每月補助1667元,那麼商家可以將首三個月的試用期月薪定在6400元;而僱員首三個月的每月收入則達到8067元。這樣一來,即變成「政府庫房通企業夾萬」了。如果商家更加無良,每滿三個月就把新僱員裁掉而另聘一人,再重施故技,那麼,公帑流源源不斷流入企業手中!在勞工階層看來,這還不是官商勾結嗎?作為僱員,入職時薪酬本來是6500元的,如果他/她要求減薪1元,變成了6499元,那麼就符合工資補助條件,他/她三個後亦可以平白地獲得補助5000元!
4.為甚麼補助的界線是6500元,而不是6900元或4600元,依據是甚麼?是否暗示了今年第二季公布的「最低工薪水平」就是6500元?去年第二季,本港月薪中位數是11500元(時薪中位數是58.5元),若按法國的標準「最低工資是月薪中位數的六成」計算,則本港的最低月薪應該是6900元(最低時薪是35.1元);若按英國的標準「最低工資是月薪中位數的四成」計算,則本港的最低月薪應該是4600元(最低時薪是23.4元)。當然,還要解決數據滯後五個季度的問題。
新政策問題多多,還是讓它胎死腹中吧,專心搞好最低工資立法可以了。(2010.03.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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